經濟日報 記者林彥呈╱即時報導

內政部28日發布2018年第3、4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統計成果,房價所得比分別為8.82及8.57倍,呈現下降趨勢,且貸款負擔率自2017年第3季起,已經連續六期下降,內政部據此表示,顯示房價負擔能力已有逐漸改善趨勢。

至於代表需花多少年可支配所得,才能買到一戶中位數住宅總價的「房價所得比」,數值愈高代表房價負擔能力愈低。台北市在去年第3季、第4季仍以14.07、13.86倍冠居全國,新北市則以12.14、11.85倍居次,雖較上季、上年同季略有減緩,但雙北市購屋壓力仍然不小。

內政部指出,房價負擔能力是參考貸款負擔率及房價所得比等二項指標,藉此衡量對房價可負擔的程度,數值越低表示負擔能力越高。

去年第3季全國貸款負擔率為36.17%,季減0.73%、年減1.67%,房價負擔能力為「略低」等級;房價所得比則為8.82倍,季減0.18倍、年減0.40倍。

去年第4季全國貸款負擔率則為35.12%,季減1.05%、年減2.46%,房價負擔能力同為「略低」等級;房價所得比則為8.57倍,季減0.25倍、年減0.59倍。

觀察六都數據,去年第3季各直轄市的貸款負擔率均較上季減少,其中又以台北市(減少3.86%)及桃園市(減少2.53%)改善幅度最為明顯。

至於去年第4季,各直轄市除台中市貸款負擔率季增0.83%外,其餘各直轄市的貸款負擔率均較上季減少,其中以高雄市(減少2.36%)及桃園市(減少1.28%)改善幅度最為明顯。

文章轉載自:聯合新聞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