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很大!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,除每月租金可享有1萬元所得免稅額外,1萬元以上租金收入還可享60%的抵扣費用額度。例如,去年全年參與的房東,每月收租2萬元,只要5月報稅填載租金所得減徵資訊,並檢附包租委管契約住宅租賃契約,所得稅可較未加入的房東多減免1萬7,760元,相當划算。另若加入一般包租代管的房東,也同步享有減稅優惠,提醒符合資格的房東,別讓減稅權益睡著了。

內政部表示,房屋委託包租代管可享所得稅減徵,並依參加社會住宅或一般住宅方案的不同,而享有不同所得稅減徵優惠,因包租代管社會住宅,具有社會公益,故減免額度較高。依住宅法規定,房東將租賃住宅提供作為社會住宅,每月租金可享有1萬元所得免稅額,及1萬元以上租金收入60%的抵扣費用額度。

以房東去年全年參加社宅包租代管為例,月租金2萬元,年租金24萬元,假設所得稅率20%,租金2萬元扣除免稅額1萬元後,所剩餘的1萬元還可以扣除60%費用,所以房東每年的租賃收入繳納所得稅金額,從過去的2萬7,360元降至9,600元,可節省所得稅1萬7,760元。

另外,若房東依去(107)年6月27日「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」施行後,委託包租代管業者管理一般租賃住宅,且契約期間達1年以上,每月租金所得也可享有6千元免稅額,及2萬元以下租金收入53%的抵扣費用額度。

以房東自去年8月起參加一般住宅包租代管為例,月租金2萬元,5個月租金收入達10萬元,租金2萬元扣除免稅額6千元後,所剩餘的1萬4千元還可以扣除53%費用,所以僅需繳所得稅6,580元,與原先自行出租所應繳的所得稅1萬1,400元相比,馬上省4,820元。

文章轉載自:中華民國內政部